长治市人民医院配备了一系列医疗设备,包括双排螺旋CT、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、电子胃肠镜、前列腺电气化镜、超声乳化仪、运动平板机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、血液透析仪和动态心电图机等。医院开展了一系列国内先进水平的手术,如骨科人工全关节置换术、颈椎前路和后路脊柱外科手术、腹腔镜多学科应用手术、泌尿外科前列腺电气化镜手术以及眼科近视眼准分子激光治疗术等。在对外交流方面,医院与法国互派研修人员和访问学者,同时多次派遣专家参与援外医疗活动。
现今,按照规定,健康体检中不再包含乙肝项目检测。即不需要进行体检乙肝,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多项检测。教育部于2010年通知明确取消了这一检测项目,仅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检测作为体检项目。若受检者转氨酶正常,则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;若转氨酶异常,可进一步进行明确诊断。
入学体检的项目包括眼科检查,如视力、色觉和眼病检查;内科检查,如血压、发育情况、心脏及血管、呼吸系统、神经系统和腹部脏器等;外科检查,如身高、体重、皮肤、面部、颈部、脊柱、四肢、关节等;还有耳鼻喉科和口腔科的相关检查;以及胸部透视和肝功能检查,其中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检测。
以下是北京大学十年前的体检标准示例。各学校执行的标准有所差异,但大致框架相似:
按照教育部教学司[2001]12号文件规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,结合北京大学院系专业设置情况,制定本体检标准。对于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的考生,需遵循医学部的相关规定。
一、存在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学生,将无法被录取:
1. 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患者,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一定范围且生长发育、营养状况良好者除外。
2. 血压和心率异常的学生。
3. 结核病及其他严重疾病患者。
4. 支气管扩张病及幼年时患支气管哮喘病且上高中后复发者。
二、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,将无法被某些专业录取:
1. 对于某些特定脏器做过较大手术的学生,需根据功能恢复情况确定能否录取到某些专业。
2. 有先天性心脏病“房、室间隔缺损”病史但已治愈的学生,在某些专业录取上会有所限制。
3. 皮肤过敏症及幼年时患支气管哮喘但上高中后未复发的学生,将无法被化学类等专业录取。
对于存在严重口吃、口腔生理缺陷以及耳鼻喉科疾病导致发音障碍的人士,无法录取至通信工程、生物医学工程、各类医学专业,以及汉语语言学、汉语言、对外汉语、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、各类外语专业、新闻传媒、广播电视编导等相关专业。对于教育学各专业、法学、外交学、经济与贸易等专业,也有同样的限制。
对于那些行走时步态异常,如跛行,或者穿着正常衣物后依然可见脊柱侧弯、驼背等症状,以及面部存在大面积(3×3厘米以上)疤痕、血管瘤、白癜风、黑色素痣等皮肤问题的人士,将不能录取至教育学类各专业、外交学、法学、各类外语专业,以及广播电视新闻、新闻学、音乐表演和表演等专业。以上限制是为了确保相关专业的学生具备必要的语言和身体条件,以保证学习和未来的职业发展。